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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向他人出卖父辈、祖辈遗留下来的鸦片以及其他毒品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7 11:33:48  浏览:933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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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向他人出卖父辈、祖辈遗留下来的鸦片以及其他毒品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向他人出卖父辈、祖辈遗留下来的鸦片以及其他毒品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

1988年8月12日,最高检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违反政府规定卖自己父辈、祖辈遗留下来的鸦片烟应否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作如下答复:
向他人出卖父辈、祖辈遗留下来的鸦片以及其他毒品,构成犯罪的,可直接适用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贩卖毒品罪论处,帮助出卖的中介人,应以共犯论处。鉴于向他人出卖父辈、祖辈遗留下来的毒品,不同于又买又卖的贩毒行为,可酌情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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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年)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5]293号


湖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对申请职业病诊断时诊断机构选择范围界定的请示》(鄂卫生文[2005]9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2002]200号)第二条中关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本县(区)、本县所在市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任何职业病诊断机构”是指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者居住地所在县、及其县所在设区的市、自治州、及其市、州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辖区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县级、设区的市级和省级的任何医疗卫生机构。不包括横向跨县(区)、跨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
此复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积极开展经贸委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人事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积极开展经贸委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

1994年6月16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人事厅(局):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的规定,促进经贸委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尽快转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轨道,提高其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贸委工作职能的需要,现就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原则、类别、内容
(一)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培训工作的正规化、制度化。按照国家的部署,尽快使现有培训工作转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轨道。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和“少而精”的原则,反对形式主义。
(三)培训分为四类,即:初任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
(四)培训内容在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贸委工作职能的需要,进行公务员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培训,进行马列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现代化科学技术基本知识、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理论、宏观经济管理、业务知识、实际工作能力、现代化办公技术与手段等方面的培训。
二、培训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要求,所有公务员均应接受国家公务员制度基本知识培训。各地经贸委要在“三定”方案下达后一年内完成。
(二)根据国家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后,各地经贸委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参加初任培训,培训合格方可正式任职;按规定程序晋升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要接受任职培训。各地经贸委国家公务员每年不少于7天的更新、补充、拓宽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和县级经贸委主任培训仍按计划进行。
(三)参加培训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接受培训是国家公务员的义务。为保证培训工作的规范化,要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参加培训情况及学习成绩和鉴定要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培训经费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取得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争取列入预算,专款专用,并本着节约的原则,管好用好。
三、培训的组织分工
(一)各地经贸委要按照中组部制订的全国干部培训规划和国家对公务员培训工作部署有计划地实施培训。国家经贸委负责对各地经贸委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适时制订培训规划,监督检查和协调各地培训工作。
(二)各地经贸委要在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施管理,保质保量把经贸委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做好。
(三)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支持经贸开展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与各地经贸委共同协商,相互协作,协调解决好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促进经贸委培训工作的发展。
(四)各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各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要积极承担培训任务,准备教材,培训师资,高效高质地开展国家公务员培训。